GB 16689-2004《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6689-2004
中文名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发布日期:2004-07-01
实施日期:2004-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10
GB 16689-2004《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介绍
GB 16689-2004《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区旗图案
根据GB 16689-2004标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图案为红底色上绘有一朵白色洋紫荆花。洋紫荆花是香港的区花,象征着香港的繁荣和活力。区旗的设计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体现了香港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独特地位和特色。
二、区旗尺寸
GB 16689-2004标准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尺寸。区旗的长宽比为3:2,具体尺寸有五种规格,分别为:288cm×192cm、240cm×160cm、192cm×128cm、144cm×96cm和96cm×64cm。不同规格的区旗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用途,如政府机关、学校、企业等。
三、区旗颜色
区旗的颜色是其重要特征之一。GB 16689-2004标准对区旗的颜色作了明确规定。区旗的底色为红色,色号为Pantone 186C;洋紫荆花的花瓣为白色,色号为Pantone Cool Gray 1C;花蕊为黄色,色号为Pantone 123C。这些颜色的选用体现了香港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四、区旗制作要求
GB 16689-2004标准对区旗的制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制作区旗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耐久性。区旗的图案和颜色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作,不得随意更改。制作区旗的工艺也要符合标准要求,确保区旗的质量和美观。
五、区旗使用规定
GB 16689-2004标准还对区旗的使用作了规定。区旗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象征,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使用区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亵渎或损坏区旗。区旗的使用场合和方式也要符合规定,如在重要节日、庆典活动等场合悬挂区旗,表达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热爱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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