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的标准号是:SB/T 10825-2012
SB/T 10825-2012《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12-20发布,并于2013-06-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冠华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起草人是谢志新、彭玉玲、江芬儿、惠增玉等 。
“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 速冻食品”介绍
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中的速冻食品类别,涉及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以及保持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品质。速冻食品是指通过快速冻结技术将食物的温度迅速降至极低温度,以抑制微生物活动和延缓食物品质的变化的一种加工方式。因此,在提供销售服务时,需要特别注意冷链的维持,确保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温度控制的要求。
销售服务还应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如成分、产地、加工方法、保质期以及适宜的解冻和烹饪指导。销售人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以便能够正确回答消费者的询问,并就如何安全处理和存储速冻食品提供建议。对于速冻食品的销售来说,维护一个良好的顾客服务体系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及时响应顾客的反馈和投诉,以及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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