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989-2013
中文名称:《衣物洗涤质量要求》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全国洗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广东天天洗衣洗涤连锁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淑媛、潘炜、王厚增、汪学仁、卢志基、冯金娜、陈茜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公司(企业)的服务
SB/T 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介绍
SB/T 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13年4月16日发布,并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标准适用于各类衣物洗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干洗、水洗、熨烫等服务。该标准规定了衣物洗涤的质量要求,包括衣物的洗涤效果、洗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洗涤后的衣物维护等内容。
二、衣物洗涤质量要求
1.洗涤效果
衣物洗净度:衣物洗涤后,衣物表面应无明显污渍,衣物内部应无残留污物。
衣物平整度:衣物洗涤后,衣物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皱褶。
衣物颜色:衣物洗涤后,衣物颜色应保持鲜艳,无明显褪色现象。
2.洗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洗涤方式:根据衣物材质和洗涤标签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洗涤方式,如干洗、水洗等。
洗涤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避免使用劣质洗涤剂对衣物造成损害。
洗涤温度:根据衣物材质和洗涤标签的要求,控制洗涤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衣物造成损害。
洗涤时间:根据衣物材质和洗涤标签的要求,控制洗涤时间,避免过长或过短的洗涤时间对衣物造成损害。
3.洗涤后的衣物维护
熨烫:根据衣物材质和洗涤标签的要求,进行适当的熨烫,使衣物表面平整。
晾晒:将洗涤后的衣物晾晒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以防止衣物褪色。
收藏:将洗涤后的衣物妥善收藏,避免挤压、折叠等导致衣物变形。
SB/T 10989-2013《衣物洗涤质量要求》标准为衣物洗涤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提升衣物洗涤行业的整体水平,保障消费者的衣物洗涤需求得到满足。该标准也对衣物洗涤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衣物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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