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61.3-2010《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分:中央记录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4261.3-2010
中文名称:《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分:中央记录系统》
发布日期:2010-09-02
实施日期:2010-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归口单位:石油仪器仪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物探事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石油工业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起草人:于湛海、何国信、尹振国、张在陆、李佩昌、汉泽西、褚荣英、曹占全、陈洁、韩晓泉、赵伟、连艳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E92石油钻采设备与仪器
国际标准分类号:75.180.10勘探和钻采设备
GB/T 24261.3-2010《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分:中央记录系统》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GB/T 24261.3-2010《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分:中央记录系统》(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于2010年9月2日发布,并自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中的中央记录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功能。中央记录系统是整个拖缆系统中的核心部分,负责将地震数据从拖缆收集起来,并进行初步处理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解释。
二、技术要求
1、数据采集
中央记录系统必须能够稳定地采集来自拖缆的模拟或数字信号,并将其转换为数字格式。这要求系统具备高精度的模数转换器和强大的信号处理能力。
2、数据处理
系统应能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包括滤波、增益控制、数据压缩等,以减少数据传输的负担并提高数据质量。
3、数据存储
中央记录系统需要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来保存采集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数据存储设备应具备防震、防潮、防尘等特性,以适应海上恶劣的环境条件。
4、数据传输
系统应支持数据的远程传输,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岸上的数据中心。数据传输应采用可靠的通信协议,以减少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丢失和错误。
三、性能指标
数据采集率:系统应能够支持高数据采集率,以满足高分辨率地震勘探的需求。
数据精度: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具有足够的精度,以保证后续分析的准确性。
系统稳定性:中央记录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能够在各种海况下稳定工作。
故障诊断和恢复:系统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和快速恢复功能,以减少因故障导致的勘探中断。
四、检验方法
实验室测试:在实验室环境下对系统进行测试,验证其各项性能指标。
现场测试:在实际海上勘探环境中对系统进行测试,以评估其在实际工作条件下的性能。
定期维护: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GB/T 24261.3-2010《石油海上数字地震采集拖缆系统 第3部分:中央记录系统》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海上石油勘探活动,提高勘探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标准的指导,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可以设计和生产出更符合实际需求的中央记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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