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960-2007《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3960-2007
中文名称:《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
发布日期:2007-07-20
实施日期:2008-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深圳泛胜塑胶助剂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光顺、王勇、梁沛基、颜剑波、吴九英
中国标准分类号:G57染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01;87.060.10
HG/T 3960-2007《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介绍
HG/T 3960-2007《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HG/T 3960-2007标准规定了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规格要求
1、外观:产品应为均匀的粉末或颗粒状,无明显杂质。
2、色光: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色光稳定性,与标准样品相比无明显差异。
3、强度:产品的强度应达到125%,即在同等条件下,其着色力应高于标准样品。
4、水分含量:产品中的水分含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使用性能。
5、其他指标:还包括对产品中重金属、可溶性物质等的限量要求。
三、试验方法
1、外观检验:通过视觉检查产品的外观和颜色。
2、色光检验:使用色度计等设备测定产品色光。
3、强度测定:通过实验方法测定产品的着色力。
4、水分含量测定:使用干燥法或其他方法测定产品中的水分含量。
5、其他指标测定:对产品中的重金属、可溶性物质等进行测定。
四、检验规则
1、抽样:明确了抽样的方法和数量。
2、检验批次:规定了产品检验的批次划分。
3、判定规则:明确了产品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
4、复验:对不合格产品允许进行复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要求产品包装上应有明确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规定了产品包装的材料、方式和要求。
3、运输:提出了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防止损坏和污染。
4、储存:明确了产品储存的条件和要求,以保证产品在储存期间的质量。
HG/T 3960-2007《反应蓝KE-GN(C.I.反应蓝198)125%》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化工颜料的生产和使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靠性。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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