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T 183-1999《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WS/T 183-1999
中文名称:《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1999-12-09
实施日期:2000-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起草单位: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起草人:王振刚、何海燕、高兆华、吴传业
中国标准分类号:C51环境卫生
WS/T 183-1999《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9年12月9日发布了《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1、病区的定义:《标准》明确了病区的定义,即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内,由于环境砷污染导致居民出现慢性砷中毒症状的地区。
2、判定条件:《标准》规定了判定病区的条件,包括:环境砷污染的浓度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居民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出现慢性砷中毒症状;砷中毒症状与环境砷污染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3、判定方法:《标准》提出了病区判定的方法,包括:对区域内的环境砷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结合环境砷污染和居民健康状况,综合判定是否构成病区。
4、病区的管理:《标准》对病区的管理和防治提出了要求,包括:对病区进行定期监测,掌握环境砷污染和居民健康状况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砷污染,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对砷中毒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标准》的意义
1、科学性:《标准》的制定,为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的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提高判定的准确性。
2、指导性:《标准》为病区的管理和防治提供了指导,有助于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砷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3、普及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环境砷污染和砷中毒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预防和控制环境砷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加强环境砷污染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公众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砷污染的防治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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