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专业要求”的标准号是:RB/T 174-2018
RB/T 174-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专业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03-23发布,并于2018-10-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起草人是王彦斌、唐丹舟、白庆华、宋桂兰、刘冰、权养科、张国臣、陈忆九、杨旭、施少培、方建新、金波、张大明、胡海洋、鹿阳、高俊薇、侯君钊。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专业要求”介绍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专业要求主要涉及对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在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操作流程等方面满足一定的专业标准与要求。这些机构需具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包括司法鉴定师、专家顾问以及相应的技术和行政支持团队。他们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对各类案件中的物证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评估。
除了人员资质之外,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还必须配备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和技术支持,保证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实验室应按照国际及国内相关标准建立和维护,同时定期参与质量评估和校准活动以验证其检测能力。机构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所有工作流程遵循严格的标准化操作,从而提高鉴定结果的信服力和法律效力。通过这种方式,法庭科学机构的能力得到认可后,其提供的鉴定意见才能成为法庭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