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OECC 011-2024《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T/SOECC 011-2024
中文名称:《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
发布日期:2024-01-15
实施日期:2024-01-22
发布部门: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提出单位: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归口单位: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起草单位:苏州市光电行业大学、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苏州市光电通信协会、苏州市职业大学、韦冬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孙勤良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深远海洋信息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俞兴明、冯峰、邓建平、韦冬、孙勤良、宋继恩、沈小红、肖仁贵、淮平、邵林龙、沈小芳、夏宇、李凌、陆洁平、张功会、郑建平、孟凡宝、孙丽华、汤明明、陆国洪、李迅、张欣、孙加存、汪义旺、谈诚燕、张惠花、冯瑞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标准化总则
T/SOECC 011-2024《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介绍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于2024年1月15日发布了《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于2024年1月22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光电产业中“最美科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通过明确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权威性。该标准涵盖了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光电产业的人才评价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框架。
二、评价原则
1、公开公正
标准强调评选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都有机会参与评选,同时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2、科学合理
评价标准应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反映科技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激励先进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推动光电产业的发展。
三、评价内容
1、专业能力
评价科技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
2、道德品质
考察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社会贡献
评估科技工作者对光电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
四、评价程序
1、提名推荐
由光电产业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名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
2、材料审核
对提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进行材料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
4、结果公示
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管理
标准规定了对评选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评选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包括对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以及对评选结果的申诉机制等。
《光电产业“最美科技工作者”评价通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激励和表彰光电产业领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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