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4/T 1209-2016《设施农业气象灾害 风灾预警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4/T 1209-2016
中文名称:《设施农业气象灾害 风灾预警等级》
发布日期:2016-05-15
实施日期:2016-07-15
发布部门: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山西省气象局
归口单位:山西省气象局
起草单位:山西省气候中心
起草人:王志伟、李海涛、牛富江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DB14/T 1209-2016《设施农业气象灾害 风灾预警等级》介绍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5月15日发布了DB14/T 1209-2016《设施农业气象灾害 风灾预警等级》标准,并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概述
1、风灾预警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风灾对设施农业的影响程度,将风灾预警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2、预警等级的划分依据:标准对各个预警等级的划分依据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风速、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
3、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标准规定了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发布方式、传播渠道等,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相关农业生产者。
4、预警信息的应用:标准对预警信息的应用进行了指导,包括农业生产者如何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及政府部门如何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应急响应。
5、预警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标准对风灾预警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预警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二、标准的实施意义
1、提高农业生产者对风灾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2、为农业生产者提供科学、准确的预警信息,帮助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减少风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3、促进政府部门与农业生产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4、推动风灾预警系统的建设,提高预警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5、为设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保险理赔等提供依据,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三、标准的应用与推广
1、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和相关部门对标准的认识。
2、建立和完善风灾预警系统,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风灾预警研究,提高预警技术水平。
4、鼓励农业生产者积极参与风灾预警信息的应用,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5、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和优化标准内容。
DB14/T 1209-2016《设施农业气象灾害 风灾预警等级》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设施农业的抗灾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农业生产者应共同努力,推动标准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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