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20402-2006《超市鲜、冻畜禽产品准入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0402-2006
中文名称:《超市鲜、冻畜禽产品准入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06-06-30
实施日期:2006-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等
起草人:赵箭、龚海岩、徐亚光、张顺麟、薛克兴、张巍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经济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10订购、收购、仓库管理
GB/T 20402-2006《超市鲜、冻畜禽产品准入技术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联合发布了GB/T 20402-2006《超市鲜、冻畜禽产品准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技术要求》适用于超市销售的鲜、冻畜禽产品,包括鲜肉、冷冻肉、鲜蛋、冷冻蛋等。该标准也适用于其他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鲜、冻畜禽产品。
二、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将鲜、冻畜禽产品分为三类:一类是鲜肉,包括猪、牛、羊、兔等鲜肉;二类是冷冻肉,包括猪、牛、羊、兔等冷冻肉;三类是鲜蛋和冷冻蛋。
三、产品准入要求
《技术要求》对鲜、冻畜禽产品的准入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具体包括:
1、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指标。
2、产品包装要求:产品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3、产品标识要求:产品必须有明确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4、产品贮存和运输要求:产品必须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确保产品的质量。
四、产品检验和监管
《技术要求》规定,超市销售的鲜、冻畜禽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政府相关部门也将对超市销售的鲜、冻畜禽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
GB/T 20402-2006《超市鲜、冻畜禽产品准入技术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超市鲜、冻畜禽产品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超市作为销售鲜、冻畜禽产品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要求》的规定,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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