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0375-1995《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375-1995
中文名称:《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1995-09-20
实施日期:1996-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李泽瑶、陈益民、车文毅、朱秉权、秦建清、穆建德、张凤旺
中国标准分类号: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SN/T 0375-1995《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介绍
《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95年9月20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出口活贝类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出口活贝类应保证其新鲜度、安全性和适销性;
3、出口活贝类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二、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对贝类的外观进行观察,检查是否有破损、变色、异味等异常情况;
2、活体检验:通过观察贝类的活力,判断其是否新鲜;
3、微生物检验:对贝类进行微生物检测,确保其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4、残留农药检验:对贝类进行残留农药检测,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检验要求
1、检验频率:根据贝类的品种、数量和出口目的地等因素,确定检验的频率和批次;
2、检验项目:根据贝类的特点和进口国(地区)的要求,确定检验的具体项目;
3、检验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贝类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定;
4、检验记录:详细记录检验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检验的可追溯性。
四、不合格品处理
1、隔离存放: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追溯调查: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3、重新检验:对不合格品进行重新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无害化处理:对无法重新检验或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贝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出口活贝类检验规程》为出口活贝类的检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出口活贝类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各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确保出口活贝类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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