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Y/T 2384-2014《木质颗粒燃料》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2384-2014
中文名称:《木质颗粒燃料》
发布日期:2014-08-21
实施日期:2014-12-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
归口单位:国家林业局
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泛欧瑞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丰宁宏森木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军、刘翔、徐德良、陈平、朱典想、郭东升、于文清
中国标准分类号:D21煤炭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75.160.10固体燃料
LY/T 2384-2014《木质颗粒燃料》介绍
国家林业局于2014年8月21日发布了LY/T 2384-2014《木质颗粒燃料》标准,旨在规范木质颗粒燃料的生产、检验和使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该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LY/T 2384-2014《木质颗粒燃料》标准适用于以木材加工剩余物、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经过物理加工制成的木质颗粒燃料。该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木质颗粒燃料”、“热值”、“灰分”、“水分”等术语的定义,为后续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提供了基础。
三、技术要求
1、外观:木质颗粒燃料应为圆柱状,直径为6-8mm,长度为5-40mm,无明显裂纹、变形和杂质。
2、尺寸:颗粒直径允许偏差为±0.5mm,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3、热值:干燥基低位热值应不小于4180kJ/kg。
4、灰分:干燥基灰分应不大于2%。
5、水分:颗粒燃料的出厂水分应不大于10%,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水分应不大于12%。
6、氯含量:干燥基氯含量应不大于0.07%。
7、重金属含量:干燥基铅、镉、汞、铬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四、检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木质颗粒燃料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尺寸、热值、灰分、水分、氯含量和重金属含量的测定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生产单位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型式检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3、判定规则:产品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产品外包装应有清晰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等级、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净重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用防潮、防破损的包装材料,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颗粒燃料受潮。
4、储存: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受潮、受污染。
LY/T 2384-2014《木质颗粒燃料》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木质颗粒燃料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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