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中文名称:《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发布日期:2008-05-09
实施日期:2008-05-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B45畜、禽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8年5月9日发布了1031号公告-1-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并于同日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的检测方法,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的原理、仪器设备、试剂、样品处理、测定条件、结果计算和结果表述等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检测和控制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激素残留,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肉类:猪、牛、羊等动物的肌肉组织;
2、内脏:肝、肾、心等动物内脏;
3、蛋类:鸡、鸭等禽类的蛋;
4、奶制品:牛奶、羊奶等奶制品。
三、检测方法原理
本标准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激素残留的检测。液相色谱法具有高分离度、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等特点,而串联质谱法则可以进一步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和准确性。通过将两种技术相结合,可以有效降低背景干扰,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仪器设备和试剂
本标准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
1、液相色谱仪:配备电喷雾离子源(ESI)的液相色谱仪;
2、质谱仪: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或更高级别的质谱仪;
3、试剂:包括甲醇、水、甲酸、乙酸等溶剂和缓冲液;
4、标准品:11种激素的标准品,用于制备标准溶液和校准曲线。
五、样品处理
样品处理是检测过程中的关键步骤,本标准对样品的前处理、提取、净化和浓缩等步骤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样品中激素残留的有效提取和准确测定。
六、测定条件
本标准对液相色谱和质谱的测定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
1、色谱条件:包括色谱柱、流动相、流速、柱温等;
2、质谱条件:包括电喷雾电压、碰撞能量、监测模式等;
3、校准曲线:采用标准溶液制备校准曲线,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七、结果计算和结果表述
本标准对结果计算和结果表述进行了规定,包括:
1、结果计算:根据校准曲线计算样品中激素残留的浓度;
2、结果表述:以毫克/千克(mg/kg)为单位表示激素残留的浓度,并注明检测限和定量限。
本标准为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的检测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方法,有助于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本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八、建议
为确保本标准的顺利实施,建议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
1、加强对本标准的学习和理解,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要点;
2、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和试剂,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控和质量控制。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动物源性食品中激素残留的检测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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