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C/T 1047-2007《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基本信息
标准号:JC/T 1047-2007
中文名称:《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
发布日期:2007-05-29
实施日期:2007-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营口阿斯创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康蓉、俞康泰、张思维、郑国峰
中国标准分类号:Q31建筑卫生陶瓷
国际标准分类号:81.060.10原料
JC/T 1047-2007《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5月29日发布了JC/T 1047-2007《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标准,并自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JC/T 1047-2007《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标准规定了氧化锆作为陶瓷色料的电熔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该标准适用于以氧化锆为主要成分,经过电熔工艺生产的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
二、产品分类
标准根据氧化锆的含量将产品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品、二级品和三级品。一级品氧化锆含量大于或等于99.5%,二级品氧化锆含量大于或等于98.5%,三级品氧化锆含量大于或等于97.5%。不同等级的产品适用于不同的陶瓷生产领域。
三、技术要求
1、化学成分:产品应满足相应的氧化锆含量要求,并严格控制杂质含量,如铁、钙、镁等。
2、物理性能:包括颗粒度、白度、松装密度等,以确保产品在陶瓷生产中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3、安全性:产品应无毒、无害,符合环保要求。
四、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氧化锆含量、杂质含量、颗粒度、白度、松装密度等项目的测试方法,以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五、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生产单位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2、型式检验:在产品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3、判定规则: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等级、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用防潮、防尘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包装破损。
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JC/T 1047-2007《陶瓷色料用电熔氧化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氧化锆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推动陶瓷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