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5/T 1479-2014《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1479-2014
中文名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5-03-02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福建省民标委
起草单位:南平市延平区福利院、福建省民政厅、南平市民政局、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南平市延平区老人公寓管理中心
起草人:梁瑞辉、王衍星、宋素英、柯杰、郑万铭、黄云龙、陈标、郭有盛、张毅、应志英、吴剑、邓有清、吴志红
DB35/T 1479-2014《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介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12月29日发布了DB35/T 1479-2014《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自2015年3月2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5/T 1479-2014《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为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提供一个明确的评估框架。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等级划分、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以便于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等能够准确评估老年人的自理能力,从而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精准的服务。
二、等级划分
根据该标准,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被划分为四个等级:
1、完全自理: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生活的所有活动,无需他人帮助。
2、部分自理:在某些日常生活活动中需要他人的帮助,但仍能独立完成大部分活动。
3、半自理:在多数日常生活活动中需要他人的帮助,但仍能进行一些基本的自我照顾。
4、完全依赖:无法独立完成任何日常生活活动,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三、评定方法
评定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生活活动:如进食、穿衣、个人卫生等。
认知能力:包括记忆、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绪状态:评估老年人的情绪稳定性和心理健康。
评定过程需要综合考虑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通过观察、访谈和量表评估等方法进行。
四、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活动能力:评估老年人在日常生活活动中的独立性。
认知功能:评估老年人的认知状态,包括记忆、注意力和执行功能。
社交能力:评估老年人的社交互动和沟通能力。
情绪和行为:评估老年人的情绪稳定性和行为适应性。
五、实施意义
DB35/T 1479-2014标准的实施,对于福建省乃至全国的老年人服务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够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参与。该标准也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了一个评估和理解老年人自理能力的科学工具,有助于家庭成员更好地照顾和支持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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