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Z/T 033-201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MZ/T 033-2012
中文名称:《地名文化遗产鉴定》
发布日期:2012-06-21
实施日期:2012-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归口单位: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3)
起草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起草人:董华中、孙秀东、刘保全、李炳尧、许启大、宋久成、李诗洋、张伟、张清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A44地球科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MZ/T 033-201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介绍
MZ/T 033-201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的标准,旨在规范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工作,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该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地名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地理、民俗等信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名逐渐消失或被淡化,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已成为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标准适用范围
MZ/T 033-2012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悠久、具有特殊意义的地名、地名来源、地名变迁等。
三、标准主要内容
1、地名文化遗产的定义
MZ/T 033-2012明确了地名文化遗产的定义,即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地名及其相关遗产。
2、鉴定原则
标准提出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持续性等。
3、鉴定方法
MZ/T 033-2012规定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
4、鉴定程序
标准明确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初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5、鉴定结果
MZ/T 033-2012对鉴定结果进行了分类,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地名文化遗产。
6、保护与管理
标准提出了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措施,包括制定保护规划、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档案管理等。
四、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MZ/T 033-2012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增强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规范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
通过明确地名文化遗产的定义、鉴定原则、方法和程序,MZ/T 033-2012为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3、促进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MZ/T 033-2012的实施,有助于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的价值,推动地名文化的创新发展。
4、提升地名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
标准实施有助于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对地名文化的认知和认同。
MZ/T 033-201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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