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CPITCSC 014-2018《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T/CCPITCSC 014-2018
中文名称:《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
发布日期:2018-04-10
实施日期:2018-05-10
发布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归口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济南大学、贸促科技(厦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报社、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张炳文、黄国胜、张桂香、郝征红、曲荣波、张晓伟、郭珊珊、桂会琳、姚歆、王曦、马峥、乔珍珍、魏敏、赵敏、张恩山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综合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T/CCPITCSC 014-2018《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介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了T/CCPITCSC 014-2018《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
一、标准概述
标准规定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推动中华传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评价原则
标准明确了评价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四大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评价过程应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公平公正,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2、科学、合理:评价方法应科学有效,评价指标应合理可行。
3、全面、客观:评价应全面考虑食品的质量、安全、营养、口感等多方面因素,客观评价食品的优劣。
4、动态、持续:评价应具有动态性,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评价标准和方法应不断更新和完善。
三、评价指标
标准规定了评价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四大评价指标:
1、质量指标:包括食品的感官质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2、安全指标:包括食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安全指标。
3、营养指标:包括食品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
4、口感指标:包括食品的口感、风味、色泽、形状等。
四、评价方法
标准规定了评价中华传统好食品的三大评价方法:
1、专家评审:由食品行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食品进行综合评审。
2、消费者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收集消费者对食品的评价意见。
3、实验室检测:对食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进行实验室检测。
五、评价程序
标准规定了评价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四大评价程序:
1、申请:食品生产企业可自愿申请评价。
2、初审:对申请的食品进行初步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产品信息等。
3、评价:对通过初审的食品进行专家评审、消费者评价和实验室检测。
4、公示: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T/CCPITCSC 014-2018《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的发布,为食品行业提供了科学的评估体系,有助于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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