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Y/T 1836-2009《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1836-2009
中文名称:《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09-06-18
实施日期:2009-10-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
归口单位: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
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云南省林业科学院
起草人:李智勇、刘道平、何友均、周志峰、陈宏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B64森林经营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40绿化和造林
LY/T 1836-2009《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介绍
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发布了LY/T 1836-2009《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旨在指导企业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规程》的主要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程》明确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工业人工林的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适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工业人工林,包括国有、集体、个人等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人工林。
2、基本原则
《规程》提出了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的五个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原则、科学管理原则、合理利用原则、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这些原则为企业在人工林管理中提供了基本遵循。
3、管理措施
《规程》从多个方面规定了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
林地选择与规划:要求企业在种植人工林前,对林地进行合理规划,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树种选择与配置:鼓励企业选择适应性强、生态效益高的树种,并合理配置,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
种植与管理:规定了人工林的种植密度、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人工林的健康生长。
生态保护与修复:要求企业在人工林管理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4、监督管理
《规程》明确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中的职责,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等。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监督。
二、《规程》的实施意义
1、保护生态环境
《规程》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和改善工业人工林的生态环境,减少人工林种植和管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人工林的生态功能。
2、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工业人工林的生态环境管理,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人工林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木材资源。
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规程》的实施有助于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优先、科学管理的理念,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LY/T 1836-2009《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的发布和实施,为工业人工林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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