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2/T 598.7-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T 598.7-2015
中文名称:《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5-11-01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起草人:张志升、张晓洁、张振东、徐健、王鑫、李宏、陆方兰、刘汉青、王绍艳、陈鹏、吕利昭、陈婧
中国标准分类号:P02经济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行政管理、商业和工业文件
DB12/T 598.7-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介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了DB12/T 598.7-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公益性科研机构是指以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二、用地指标控制
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地规模
标准规定了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应根据项目的类型、规模和功能进行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满足科研机构的实际需求。
2、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建设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进行了规定,要求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证科研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进行了规定,要求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证科研机构的科研环境和设施需求。
4、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进行了规定,要求其达到一定的比例,以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三、用地布局要求
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用地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功能分区
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应根据其主要功能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包括科研区、办公区、实验区、生活服务区等,以满足科研机构的实际需求。
2、交通组织
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应合理组织交通,确保科研人员和访客的通行便利。标准对停车设施、道路系统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3、环境设计
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应注重环境设计,营造优美的科研环境。标准对建筑形式、绿化景观、公共空间等进行了规定,以提升科研机构的整体形象。
四、用地审批与管理
标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用地申请、审查、批准等环节,以确保用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DB12/T 598.7-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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