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236-2000《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36-2000
中文名称:《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0-01-10
实施日期:2000-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厅计财行政处
起草人:郭立中、金云凤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 236-2000《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0年1月10日发布了《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GA 236-2000),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GA 236-2000)是一项专门针对公务用枪报废的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公务用枪的报废流程,确保枪支在报废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该标准涵盖了公务用枪的报废条件、报废程序、报废方法以及报废后的处置等多个方面。
二、报废条件
1、报废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了公务用枪报废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枪支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枪支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枪支型号过时,已不再适应当前公务需求;
枪支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2、报废审批
公务用枪的报废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把枪支的报废都符合规定标准。
三、报废程序
1、提交报废申请
使用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废申请,详细说明枪支的型号、编号、损坏情况等信息。
2、审核与批准
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枪支符合报废条件后予以批准。
3、报废操作
获批后,使用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报废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报废方法
1、物理破坏
对于需要报废的公务用枪,标准推荐采用物理破坏的方式进行报废,如切割、压碎等,以确保枪支无法再次使用。
2、环保要求
在报废过程中,还需遵守环保要求,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五、报废后处置
1、记录保存
报废后的公务用枪需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报废时间、报废方法、报废后的处理等,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2、材料回收
报废枪支的金属材料应进行回收利用,以减少资源浪费。
3、环境无害化处理
对于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GA 236-2000)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公务用枪的报废流程、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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