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0770-2010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发布日期:2010-03-26
实施日期:2011-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X82儿童食品
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介绍
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该标准于2010年3月26日发布,并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生产、销售和监管。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米粉、婴幼儿粥、婴幼儿面条等,这些食品是婴幼儿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原料及辅料要求
标准对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原料和辅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污染、无病虫害,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辅料则应选择安全性高、无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以保证婴幼儿食品的安全性。
三、生产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对生产环境、设备、工艺等进行严格控制。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生产工艺应科学合理,以确保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四、产品检验与标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包装上应明确标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
五、标签与说明书
标准对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说明书则应详细介绍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六、储存与运输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雨淋等不利条件,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监管与法律责任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监管,确保生产企业遵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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