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6711-2007《机动车及内燃机用永磁发电机 型号编制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JB/T 6711-2007
中文名称:《机动车及内燃机用永磁发电机 型号编制规则》
发布日期:2007-03-06
实施日期:2007-09-01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拖拉机标委会
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高波、王树海、徐惠娟
中国标准分类号:T68电器、仪表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JB/T 6711-2007《机动车及内燃机用永磁发电机 型号编制规则》介绍
JB/T 6711-2007标准于2007年3月6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一、型号编制规则
1、型号构成
本标准规定了永磁发电机型号的基本构成,包括产品类别代号、产品特征代号、产品规格代号、产品变型代号和产品更新代号。这些代号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型号,用于唯一标识一个特定的永磁发电机产品。
2、命名方式
型号的命名遵循一定的规则,以确保其清晰性和规范性。命名方式包括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其中字母代表产品类别和特征,数字代表产品的规格和变型。例如,一个型号可能由“Y”(永磁)开始,后跟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如“Y123-A”。
3、技术参数
型号中还包含了产品的技术参数,如电压、功率等,这些参数对于用户选择合适的永磁发电机至关重要。标准详细规定了这些参数的表示方法,确保了型号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标准的意义
1、统一标识
本标准的实施,为永磁发电机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型号标识系统,有助于减少市场上的混淆和错误,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
2、提高效率
统一的型号编制规则简化了生产、销售和维修流程,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效率,降低了因型号不统一而产生的成本。
3、促进标准化
标准的推广和应用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标准化进程,为永磁发电机的设计、生产和测试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标准。
三、实施与监管
1、实施要求
所有生产和销售永磁发电机的企业必须遵守本标准,确保其产品型号的编制符合规定的规则。
2、监管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永磁发电机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督,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JB/T 6711-2007《机动车及内燃机用永磁发电机 型号编制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永磁发电机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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