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 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 701-2020
中文名称:《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日期:2020-03-05
实施日期:2020-05-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铸造行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叶苏、秦宏波、孙宇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技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DB31/ 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介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5日发布了DB31/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1/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针对有色金属铸件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限额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值,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和监测要求。通过对能源消耗限额的设定,旨在引导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DB31/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内所有生产有色金属铸件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循该标准的相关规定,确保其能源消耗在限额范围内。
三、能源消耗限额
1、能源消耗限额的设定
标准根据有色金属铸件的种类和生产工艺,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能源消耗限额值。例如,对于铝铸件,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0.8千克标准煤/千克;对于铜铸件,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1.2千克标准煤/千克。
2、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
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能源消耗和间接能源消耗两部分。直接能源消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如电力、天然气等;间接能源消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间接消耗的能源,如蒸汽、压缩空气等。
3、能源消耗的监测要求
标准要求企业对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能源消耗在限额范围内。同时,企业还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能源消耗情况,以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节能措施
为了实现能源消耗限额的目标,标准还提出了一系列节能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性能等手段,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2、采用清洁能源: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推广节能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如余热回收、节能照明等,降低能源消耗。
4、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对能源消耗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五、监督管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企业执行DB31/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标准执行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DB31/701-2020《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引导有色金属铸件生产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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