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T 936.16-2022《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1/T 936.16-2022
中文名称:《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
发布日期:2022-12-27
实施日期:2023-04-01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DB11/T 936.16-2022《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介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了DB11/T 936.16-2022《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该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节水评价规范》系列标准的一部分,专注于对北京市各区域的节水评价工作进行规定。它涵盖了节水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内容,为区域节水评价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节水优先
本标准强调节水优先的原则,要求在区域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优先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科学评价
节水评价工作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数据,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全面覆盖
评价工作应覆盖区域内所有用水单位和用水活动,确保评价的全面性。
4、动态管理
节水评价应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区域发展和水资源状况的变化,评价工作也应相应调整和更新。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建立了一套综合的节水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利用效率
评价区域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包括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
2、水资源管理水平
评价区域水资源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包括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
3、水资源保护状况
评价区域水资源保护的成效,包括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状况等指标。
4、节水技术应用
评价区域内节水技术的应用情况,包括节水型器具的普及率、节水技术的创新和推广等。
四、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多种节水评价方法,包括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等,以适应不同区域和不同用水单位的具体情况。
五、评价程序
1、评价准备
评价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数据、确定评价范围和方法等。
2、实施评价
按照既定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对区域的节水情况进行评价。
3、结果分析
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节水工作的亮点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4、报告编制
编制节水评价报告,报告应包含评价结果、分析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DB11/T 936.16-2022《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的发布和实施,将为北京市各区域的节水评价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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