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T 403-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403-2007
中文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Z01技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
HJ/T 403-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介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标准编号:HJ/T 403-2007)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该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和规范依据。
一、标准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运营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于保障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主要内容
HJ/T 403-2007标准主要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范围
标准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车辆基地工程、供电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2、验收条件
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满足的条件,包括: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满足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和试运行等。
3、验收程序
标准详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现场检查、监测、评估、专家评审、审批等环节。
4、验收标准
标准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标准,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环境影响的控制和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
5、验收报告
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数据来源、结论等方面。
三、标准意义
HJ/T 403-2007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平,保障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可以有效避免因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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