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科学碘熏显现手印方法”的标准号是:GA/T 1240-2015
GA/T 1240-2015《法庭科学碘熏显现手印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5-02-11发布,并于2015-02-1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起草人是史海青、姜红、常柏年。
“法庭科学碘熏显现手印方法”介绍
法庭科学中的碘熏显现手印方法是一种用于检测和显现潜在指纹的技术。此方法基于一个原理:碘会与皮肤上的油脂成分(如天然油脂和汗液)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这些区域的颜色加深。在实施过程中,首先需要一个密闭的环境,以便将碘蒸气均匀地散布在一个物体的表面或周围。一旦碘蒸气接触到潜在的指纹区域,它就会与指纹中残留的油脂反应,使指纹线条逐渐显露出来,呈现出深棕色或棕黑色。
这种方法特别有用于显现纸张、塑料包装等光滑非吸湿性表面上的指纹,因为这些表面不易吸收汗液,使得其他方法难以奏效。碘熏显现方法也存在局限性,比如对某些材料表面的适应性较差,以及显现出的指纹可能随时间而褪色或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细节丢失。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并提高显现效果的稳定性和持久性,通常还会使用固定剂来处理经过碘熏显现的指纹,从而确保它们能够被长期保存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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