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 铁路客运符号》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0001.10-2007
中文名称:《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 铁路客运符号》
发布日期:2007-06-29
实施日期:2007-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铁道部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铁道部运输局、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
中国标准分类号: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10
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 铁路客运符号》介绍
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 铁路客运符号》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于2007年6月29日发布,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一、设计原则
1、易于识别
铁路客运符号的设计应确保图形简洁、直观,便于旅客快速识别和理解。
2、易于理解
符号应具有明确的含义,避免歧义,确保旅客能够正确理解其指示的信息。
3、通用性
符号应适用于不同文化背景的旅客,具有广泛的通用性。
4、安全性
符号设计应考虑安全性,避免误导旅客,确保旅客的安全。
二、规格与颜色
1、规格
铁路客运符号的规格应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的需求来确定,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下的可识别性。
2、颜色
符号的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对比度高、易于区分的颜色,以提高其在不同光线条件下的可见度。
三、布局要求
1、位置
铁路客运符号应布置在旅客易于看到的位置,如车站入口、站台、车厢内等。
2、距离
符号与旅客的距离应适中,既不宜过近以免造成视觉疲劳,也不宜过远以免旅客难以识别。
3、角度
符号的布置角度应考虑旅客的视线角度,确保旅客能够从不同角度清晰地看到符号。
四、应用场景
1、车站标识
包括车站名称、站台编号、进出站指示等。
2、车厢标识
包括车厢号、座位号、行李架标识等。
3、安全标识
包括紧急出口、安全设施、禁止吸烟等。
4、服务设施标识
包括洗手间、餐饮服务、无障碍设施等。
五、实施与监督
1、实施
铁路客运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对现有的铁路客运符号进行更新和完善。
2、监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准的执行。
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 铁路客运符号》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铁路客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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