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D 5002-19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YD 5002-1994
中文名称:《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发布日期:1995-11-28
实施日期:1996-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提出单位: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归口单位: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起草单位:邮电部计划建设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P16工程防火
YD 5002-19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于1994年发布了YD 5002-19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并于1995年11月28日发布,199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邮电建筑,包括邮政、电信、邮政电信综合楼等。对于其他类型建筑中设置的邮政、电信设施,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仅适用于建筑的主体结构,还包括建筑内部的设备、设施等。
二、设计原则
本标准在设计原则方面提出了以下要求:
1、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建筑防火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建筑的防火安全。
3、建筑防火设计应充分考虑邮电建筑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防火措施,提高建筑的防火性能。
三、防火分区与疏散
1、防火分区:建筑内部应按照功能分区,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并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以防止火势蔓延。
2、疏散通道: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通道、出口等,并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3、疏散指示:建筑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引导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四、建筑结构防火
1、结构材料:建筑的结构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如耐火极限、燃烧性能等。
2、结构布局:建筑的结构布局应合理,避免火势在建筑内部迅速蔓延。
3、结构连接:建筑的结构连接部位应采取防火措施,防止火势通过连接部位蔓延。
五、设备与设施防火
1、电力设备:电力设备应具备防火性能,如采用防火电缆、设置防火隔离等。
2、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应具备防火性能,如采用防火材料、设置防火隔离等。
3、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如空调、电梯等,也应具备防火性能。
六、消防设施
1、消防水源:建筑应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如消防水池、消火栓等。
2、消防器材:建筑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3、消防报警系统:建筑应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
七、施工与验收
1、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防火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建筑的防火性能。
2、验收标准:建筑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建筑的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YD 5002-19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邮电建筑的防火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邮电建筑的防火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