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 182-2003《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1/ 182-2003
中文名称:《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发布日期:2003-02-15
实施日期:2003-03-0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汽车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DB11/ 182-2003《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介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DB11/182-2003《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旨在规范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放标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一、标准概述
DB11/182-2003标准全称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2月15日发布,并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对北京市区域内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放污染物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标准规定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市销售、使用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它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无论其用途是私人还是商业。
2、排放限值
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稳态加载条件下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这些限值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具体的限值数值根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量和类型有所不同。
3、测量方法
标准详细描述了测量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方法。这包括了测试设备的使用、测试条件的设定以及数据记录和分析的具体步骤。这些方法旨在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4、监督管理
标准还规定了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污染物的监督管理措施。这包括定期的排放测试、车辆注册和年检时的排放检查,以及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的处罚措施。
三、标准的意义
DB11/182-2003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限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放污染物,可以减少城市中的有害气体排放,降低空气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四、执行与遵守
对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制造商、销售商以及使用者来说,遵守DB11/182-2003标准是法律义务。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排放标准,销售商需要销售符合标准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而使用者则需要定期进行排放检查,确保车辆排放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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