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1142-2020《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1142-2020
中文名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
发布日期:2020-11-24
实施日期:2020-11-24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HJ 1142-2020《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介绍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HJ 1142-2020)是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确保生态功能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标准概述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HJ 1142-2020)于2020年11月24日发布并实施,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生态功能评价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操作规程。
二、标准规定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特别是针对生态功能评价的各个环节。它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调整、监管和评估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了评价工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详细规定了生态功能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等关键生态功能。这些指标的设定,旨在全面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功能状况,为生态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数据采集与处理
标准对数据采集和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来源、数据类型、数据质量控制等。这有助于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4、评价方法
标准详细介绍了生态功能评价的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定量评价主要依据生态功能指标体系进行,而定性评价则侧重于专家评估和公众参与。这两种方法的结合,使得评价结果更加全面和客观。
5、监管与评估
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定期监测、评估和报告。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问题,保障生态功能的稳定和持续。
三、实施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提高了生态功能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有助于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效率和效果。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促进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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