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B 1205-1991《承压长圆门》基本信息
标准号:CB 1205-1991
中文名称:《承压长圆门》
发布日期:1991-09-03
实施日期:1992-05-01
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归口单位:军船舾装归口组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第七一九研究所
起草人:王英斌、张书吉、袁慧君
中国标准分类号:U28水下舾装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20.50甲板设备和装置
CB 1205-1991《承压长圆门》介绍
CB 1205-1991《承压长圆门》是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于1991年9月3日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自199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CB 1205-1991《承压长圆门》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的承压长圆门。这类长圆门广泛应用于船舶、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的关键部件。
二、设计要求
1、材料选择:承压长圆门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钢材,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2、结构设计:承压长圆门应根据工作压力、介质特性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其结构稳定、密封性能良好。
3、尺寸精度:承压长圆门的尺寸应严格控制,以满足安装和使用的要求。
三、制造要求
1、加工工艺:承压长圆门的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确保其表面光洁度和尺寸精度。
2、焊接质量:承压长圆门的焊接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焊缝质量合格,无裂纹、气孔等缺陷。
3、热处理:承压长圆门在制造过程中应进行适当的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提高其力学性能。
四、检验要求
1、外观检查:承压长圆门的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缺陷,表面涂层均匀、无脱落。
2、尺寸检验:承压长圆门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精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密封性能试验:承压长圆门在出厂前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确保其密封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五、验收要求
1、资料审查:验收时应审查承压长圆门的生产、检验等相关资料,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时应检查承压长圆门的外观、尺寸等,确保其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3、性能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承压长圆门的性能试验,以验证其在实际工况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CB 1205-1991《承压长圆门》作为一项国家标准,对于规范承压长圆门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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