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1896-2010《兽药残留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1896-2010
中文名称:《兽药残留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发布日期:2010-07-08
实施日期:2010-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兽药监察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X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NY/T 1896-2010《兽药残留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介绍
《兽药残留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NY/T 1896-2010)是中国农业部于2010年7月8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兽药残留检测的实验室,包括官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在进行兽药残留检测时,必须遵循本标准的规定。
2、质量控制要求
标准详细规定了实验室在兽药残留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资质:实验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设备和材料:实验室应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试剂,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样品管理: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规定,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检测方法:实验室应采用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并定期进行方法验证和确认。
数据记录和报告:实验室必须准确记录检测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并按照规定格式出具检测报告。
3、质量保证措施
标准还强调了实验室应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
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如使用质控样品、平行样等。
外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参与外部质量控制计划,如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护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以持续改进检测质量和效率。
二、标准的意义
《兽药残留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我国兽药残留检测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还有助于提高我国兽药残留检测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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