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5/T 2572—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水产类》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5/T 2572—2022
中文名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2-06-15
实施日期:2022-07-15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X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DB15/T 2572—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水产类》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15/T 2572—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水产类》标准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并于同年7月15日正式实施。
一、市场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标准规定,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产品准入
对于进入市场的水产类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还应附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和产地证明,以证明其来源和质量。
二、经营过程控制
1、储存与运输
批发市场必须建立严格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这包括但不限于适宜的温度控制、清洁的运输工具和定期的清洁消毒。
2、加工与销售
在加工和销售环节,批发市场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同时,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三、产品追溯
本标准强调了产品追溯的重要性,要求批发市场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每一批水产类食用农产品都能追溯到其来源。这不仅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度,还能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迅速采取措施。
四、信息公示
1、公示内容
批发市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
2、公示方式
信息公示应采用易于消费者识别和理解的方式,如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同时,应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五、监督管理
本标准还规定了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内容等。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可以确保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DB15/T 2572—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水产类》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水产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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