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50/ 372-2010《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基本信息
标准号:DB50/ 372-2010
中文名称:《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发布日期:2010-11-30
实施日期:2011-05-20
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50/ 372-2010《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介绍
DB50/372-2010《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标准是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旨在规范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提高检验质量和效率。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50/372-2010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该标准规定了检验的周期、方法、项目以及合格标准等内容,为检验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检验周期
根据DB50/372-2010标准,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为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周期的确定,旨在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查:检验人员应对设备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现象。
2、无损检测:采用超声波、射线等无损检测方法,对设备的内部结构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内部无缺陷。
3、压力试验:对设备进行压力试验,检查其承压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泄漏试验:对设备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测,确保无泄漏现象。
四、检验项目
DB50/372-2010标准规定了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
1、设备的基本信息,如型号、规格、制造日期等。
2、设备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等。
3、设备的运行记录,如使用时间、维修记录等。
4、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五、合格标准
1、设备的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和泄漏试验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2、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且符合设计要求。
3、设备的运行记录应完整、准确。
4、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不合格处理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
2、整改后重新进行检验,直至合格。
3、对于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设备,应予以报废。
DB50/372-2010《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固定式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的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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