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93.3-2009《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 高原环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4093.3-2009
中文名称:《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 高原环境》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张晓东、徐孟德、李务平、李鲁晋、黄文玲
中国标准分类号:A21环境条件与通用试验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9.020试验条件和规程综合
GB/T 14093.3-2009《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 高原环境》介绍
《GB/T 14093.3-2009 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 高原环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机械产品在高原环境下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旨在保障机械产品在高原环境下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耐久性。本标准于2009年5月6日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2000米以上高原地区的机械产品的设计与制造。这些机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等。本标准还为机械产品在高原环境下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供了指导。
二、环境条件及分类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高原环境下的气候、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紫外线辐射、空气稀薄等环境条件。同时,根据高原地区的海拔高度和环境特点,将高原环境分为三个等级:高海拔(2000-3000米)、超高海拔(3000-4000米)和极高海拔(4000米以上)。
三、设计要求
1. 结构设计:机械产品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高原环境下的特殊要求,如空气稀薄、气压低、温度波动大等特点。设计应保证产品在高原环境下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 材料选择:应选用适应高原环境的材料,以保证产品在高原环境下的耐腐蚀性、耐高温性和抗疲劳性。
3. 散热性能:高原环境下,散热条件较差。因此,设计时应考虑提高散热性能,如采用散热片、增加散热面积等措施。
4. 电气系统:电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能,以适应高原环境下的电磁环境。
5. 动力系统:动力系统应考虑高原环境下氧气含量降低的影响,确保机械产品在高原环境下具有足够的动力输出。
四、制造要求
1. 制造工艺:机械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应采用适应高原环境的工艺,如采用特殊焊接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等。
2. 质量控制: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在高原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
3. 环境模拟试验: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高原环境模拟试验,以验证其在高原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
五、使用与维护
1. 使用条件:机械产品在高原环境下使用时,应遵循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条件和操作规程。
2. 维护保养:定期对机械产品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其在高原环境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 故障处理:在高原环境下,应加强机械产品的故障检测和处理能力,以降低故障率和维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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