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42141-2022《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2141-2022
中文名称:《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3-07-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
归口单位: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荆春宁、毛亚蔚、米爱军、尤伟、邱林、王晓霞、王炳衡、潘跃龙、熊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F72核设施的辐射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辐射防护
GB/T 42141-2022《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42141-2022《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在役的压水堆核电厂,旨在指导核电厂在事故工况下核岛厂房的辐射防护设计。标准明确了辐射防护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要求、安全分析、设计验证等方面的内容,为核电厂的辐射防护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二、辐射防护设计基本原则
本标准强调了辐射防护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
1、最小化原则: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辐射剂量。
2、合理性原则:在设计中应考虑辐射防护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预防为主原则:在设计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4、系统性原则:在设计中应考虑辐射防护措施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三、设计要求
本标准对辐射防护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
1、设计应考虑事故工况下的最大可信事故(MCA)和设计基准事故(DBA)。
2、设计应满足辐射防护目标,包括对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辐射剂量限值。
3、设计应考虑辐射防护措施的多样性和冗余性,确保在事故情况下的可靠性。
4、设计应考虑辐射防护设施的可维护性和可操作性。
四、安全分析
本标准要求核电厂在设计阶段进行安全分析,以评估事故工况下的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安全分析包括:
1、事故工况的分类和评估。
2、辐射源项的分析和计算。
3、辐射防护设施的分析和评估。
4、辐射剂量的预测和控制。
五、设计验证
为确保辐射防护设计的有效性,本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验证。设计验证包括:
1、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设计方案的模拟和验证。
3、设备和材料的测试和评估。
4、设计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标准实施的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核电厂的辐射防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辐射防护设计,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工况下的辐射风险,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同时,本标准也为核电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高核电厂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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