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3/T 768.2-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768.2-2009
中文名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发布日期:2009-11-03
实施日期:2010-01-01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
归口单位:浙江省公安厅
起草单位:杭州瑞利声电技术公司、浙江京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凌繁荣、焦庆春、殷崇杰、林捷、包宇斌、曹克服、凌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DB33/T 768.2-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介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1月3日发布了DB33/T 768.2-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本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1、制定背景
近年来,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2、制定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明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设计原则、技术要求等内容,为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风险评估等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解释,为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4、基本原则
本标准明确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护性和可持续发展等。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本标准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6、风险评估与安全防范措施
本标准要求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物理防范、技术防范、管理防范等。
7、管理与维护
本标准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三、标准的实施意义
1、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规范行业建设
本标准为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3、促进技术创新
本标准的实施将促使相关企业和机构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安全技术防范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进步。
4、提升国际竞争力
通过实施本标准,我国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水平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
DB33/T 768.2-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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