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1/T 3793-2023《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1/T 3793-2023
中文名称:《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3-08-30
实施日期:2023-09-30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Z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40
DB21/T 3793-2023《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介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21/T 3793-2023《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旨在为辽宁省内燃煤电厂的废气排放监测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和操作标准。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规范》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辽宁省内所有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的低浓度排放监测工作。这意味着所有相关企业和单位在进行废气排放监测时,都必须遵循《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
2、监测项目
《规范》详细列出了需要监测的废气污染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监测对于评估燃煤电厂的环境影响至关重要。
3、监测方法
《规范》对监测方法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采样技术、分析方法、数据处理等。这些方法的标准化有助于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
4、监测频次和时间
《规范》规定了监测的频次和时间,以确保能够全面、连续地掌握燃煤电厂的废气排放情况。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环境问题。
5、数据记录和报告
《规范》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报告。这不仅有助于数据的追溯和审核,也是环保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执法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1、提升监测质量
《规范》的实施将极大提升辽宁省燃煤电厂废气排放监测的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2、促进环境改善
通过规范监测技术,可以更准确地掌握燃煤电厂的排放情况,从而采取针对性的减排措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3、强化法规执行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环保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企业和单位的环保意识,促进环保法规的全面落实。
DB21/T 3793-2023《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即将实施,标志着辽宁省在燃煤电厂废气排放监测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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