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8644.1-2012
中文名称:《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发布日期:2012-07-31
实施日期:2012-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化工研究院
起草人:彭建华、陈正才、李爱青、范贵根、范宾、耿红、陈济丁、李玉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危险品防护
GB 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本标准自2012年7月31日发布,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危险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规定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例外数量和包装要求,以降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它涵盖了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标记、标签、数量限制等多个方面,确保了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危险货物的分类
根据本标准,危险货物被分为多个类别,包括爆炸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以及其他物质和物品。每一类危险货物都有其特定的包装和运输要求,以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三、包装要求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包装材料: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货物造成损害。
2、包装结构:包装的结构设计必须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冲击、振动和其他可能的影响。
3、密封性:包装必须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货物泄漏或与外界环境发生反应。
4、标签和标记:每个包装都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和标记,以便于识别货物的种类和性质。
四、例外数量的规定
本标准特别提出了“例外数量”的概念,即在一定数量范围内的危险货物可以按照非危险货物的方式进行运输。这一规定旨在简化小量危险货物的运输流程,同时确保其安全性。例外数量的具体数值根据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而有所不同,本标准对此有详细的规定。
五、标记和标签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够被正确识别和处理,本标准规定了货物必须附有相应的标记和标签。这些标记和标签包括但不限于:
1、危险货物的类别编号:用于指示货物的危险类别。
2、危险货物的名称:提供货物的准确名称,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3、安全警告:提醒运输和处理人员注意货物的特殊性质和潜在风险。
GB 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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