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Y/T 230-2008《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230-2008
中文名称:《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
发布日期:2008-02-28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梅剑平、陈科、陈壮、黄伟红、姜河、姜秀华、李熠星、马玥、倪宏、张建生、肖辉、党海飞、张淮野、董文辉、王惠明、赵茂祥、邹义生、袁爱建、彭向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M60广播、电视网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GY/T 230-2008《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介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8年2月28日发布了《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制定背景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模拟电视广播逐渐被数字电视广播所取代。数字电视广播业务具有传输速度快、画质高、信号稳定等优点,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丰富和高质量的视听体验。数字电视广播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信息内容的不一致、信息格式的不统一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数字电视广播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了《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术语和定义
《规范》首先对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中的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如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节目指南等。这些定义为后续的规范内容提供了基础。
2、业务信息的分类
《规范》将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分为基本业务信息和扩展业务信息两大类。基本业务信息包括节目名称、播出时间、播出频道等;扩展业务信息包括节目简介、节目预告、节目评价等。
3、业务信息的格式
《规范》对业务信息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业务信息应以统一的格式进行编码和传输。这有助于提高信息的一致性和可读性,方便用户获取和理解信息。
4、业务信息的传输和更新
《规范》规定了业务信息的传输方式和更新频率。要求业务信息应通过数字电视广播信号进行传输,并根据节目的播出情况实时更新。
5、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规范》强调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在传输和存储业务信息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规范》的意义
《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数字电视广播业务、提高信息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为数字电视广播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解决信息内容不一致、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它通过规定业务信息的分类、格式、传输和更新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提高信息的一致性和可读性,方便用户获取和理解信息。它强调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有助于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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