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T 189.1-2007
中文名称:《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起草人:王生、何丽华、张书珍、赵宗群
中国标准分类号:C52劳动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7年4月12日发布了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标准。该标准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为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的测量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的测量,涵盖了无线电广播、电视、雷达、无线通信等领域。该标准旨在为这些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免受超高频辐射的危害。
二、标准内容概述
1、测量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的测量范围,包括频率范围、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频率范围为300MHz至300GHz,空间范围为工作区域内的任何位置,时间范围为连续测量或周期性测量。
2、测量方法:标准详细描述了超高频辐射的测量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和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通过测量设备直接测量辐射强度,间接测量法通过测量设备测量辐射源的参数,再计算辐射强度。
3、测量设备:标准规定了测量超高频辐射所需的设备,包括测量仪器、校准设备和辅助设备。同时,还对设备的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出了要求。
4、测量结果处理:标准对测量结果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要求测量结果应准确、可靠,能够反映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的真实情况。
5、安全防护措施:为了保障测量人员的安全,标准提出了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防护服、使用防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等。
三、标准实施意义
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超高频辐射的测量方法和设备,可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同时,该标准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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