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59-2001《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5059-2001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1-09-03
实施日期:2001-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
起草人:于东样、陈四清、王清印、杨丛海、李健、麻次松、王春生、李鲁晶
中国标准分类号:B50水产、渔业综合
NY/T 5059-2001《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1年9月3日发布了NY/T 5059-2001《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NY/T 5059-2001标准适用于对虾的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无论是养殖场、加工厂还是销售商,都需要遵循这一标准,确保对虾产品的无公害性。
二、养殖环境要求
1、水质要求:养殖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无污染,无有害物质。
2、底质要求:养殖区域的底质应为沙质或泥沙质,无污染源。
3、气候条件:养殖区域的气候条件应适宜对虾生长,温度、湿度等应符合对虾生长的需要。
三、养殖技术规范
1、种苗选择:选用健康、无病害的对虾种苗,确保种苗质量。
2、饲料管理:使用符合标准的饲料,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饲料。
3、养殖密度:根据养殖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避免过度养殖。
4、病害防治:加强病害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病害,减少病害对养殖的影响。
四、产品加工与销售
1、产品加工:对虾产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产品包装:对虾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性。
3、产品标识:对虾产品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五、监督管理
NY/T 5059-2001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养殖场、加工厂、销售商等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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