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75-201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档案管理》基本信息
标准号:MZ/T 075-2016
中文名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提出单位:民政部救助司
归口单位:民政部救助司
起草单位: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起草人:宝力高、谭巍、孙雁伟、王冠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信息学、出版
MZ/T 075-201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档案管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了MZ/T 075-201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档案管理》标准,该标准自2016年12月6日起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的档案管理。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档案管理原则:标准明确了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2、档案分类与编号:标准规定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的分类方法和编号规则,以便于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3、档案收集与整理:标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档案保管与维护:标准规定了档案的保管条件、保管期限、维护要求等内容,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档案利用与服务:标准明确了档案利用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以及档案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以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6、档案监督与检查:标准规定了档案监督与检查的职责、内容和方法,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标准实施与监督
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应按照标准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MZ/T 075-201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档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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