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LIC 0093-2023《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T/CNLIC 0093-2023
中文名称:《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发布日期:2023-05-19
实施日期:2023-05-19
发布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义乌市易开盖实业公司、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标新易开盖集团有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浙江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小华、潘家杰、张木生、陈玉飞、邱逊、吴刚、翁伟博、邱锡辉、方强、 杨铭山、路秋勉、徐彤彤
中国标准分类号: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50与食品接触的物
T/CNLIC 0093-2023《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介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23年5月19日发布了《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以下简称“标准”),并于同日实施。
一、评价要求
1、绿色工厂定义
标准明确了绿色工厂的定义,即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实现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满足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工厂。
2、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资源节约、能源利用、环境影响、生态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具体指标涵盖了原材料利用率、能源消耗、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
3、评价方法
标准提出了评价方法,包括自评、第三方评价和政府部门的监督评价。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以提高自身的绿色生产水平。
二、绿色工厂评价流程
1、企业自评
企业应首先进行自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检查自身的资源节约、能源利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表现。自评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2、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自评报告,对企业的绿色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评价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企业及相关部门。
3、政府部门监督
政府部门应根据企业的自评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对企业的绿色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于达到绿色工厂标准的企业,政府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三、绿色工厂评价的意义
绿色工厂评价不仅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一次全面检查,更是一种激励和引导。通过评价,企业可以发现自身在资源节约、能源利用、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评价,了解企业的绿色生产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标准,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绿色生产意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企业还应加强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合作,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绿色工厂评价的宣传和推广,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绿色生产中来。
《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绿色工厂评价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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