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 气味的测定”的标准号是:QB/T 2725-2005
QB/T 2725-2005《皮革 气味的测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03-19发布,并于2005-09-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起草人是周小松、徐怀海、祝妙凤、施杰 。
“皮革 气味的测定”介绍
测定皮革气味的过程通常涉及几个关键步骤。评估者需对皮革样品进行准备,确保它们在测试前处于标准状态,避免外部因素的干扰。评估过程中会采用感官评价法,即由训练有素的评价员对皮革的气味进行主观评分,同时可能结合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等仪器分析技术来客观地识别和量化皮革释放的各种挥发性化合物,从而更精确地判断其气味特征。
为了确保准确性,气味的测定应在控制环境下执行,比如在一个无异味的房间内进行,并保持恒定的温度和湿度。评价者需要通过标准化的训练,以便能够辨别和一致地描述不同的皮革气味。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运用电子鼻技术,这是一种模拟人类嗅觉系统的仪器,可以检测和区分复杂的气味剖面。
通过这些综合的测试方法,可以得到关于皮革气味质量的全面信息,包括气味的强度、愉悦度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不良气味。这些信息对于皮革产品的质量控制、消费者满意度评估甚至环境影响评价都至关重要。通过气味测定结果,制造商可以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以改善产品的气味特性,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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