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 73.2-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门窗及木装饰工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LD/T 73.2-2008
中文名称:《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门窗及木装饰工程》
发布日期:2009-01-08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教育司
归口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起草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起草人:张国金、黄斌、谭荣杰、蒋梦红、袁尚燕
LD/T 73.2-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门窗及木装饰工程》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门窗及木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标准”)。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标准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和方法等。
2、门窗工程
标准规定了门窗工程的劳动定额,包括门窗制作、安装、运输等方面的劳动定额。
3、木装饰工程
标准规定了木装饰工程的劳动定额,包括木饰面、木门窗、木楼梯、木家具等方面的劳动定额。
4、劳动定额的计算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劳动定额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工程量、间接工程量、辅助工程量等方面的计算方法。
5、劳动定额的管理
标准规定了劳动定额的管理要求,包括劳动定额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二、标准的特点和意义
1、系统性
标准涵盖了建筑装饰行业门窗工程和木装饰工程的劳动定额,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2、科学性
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的实际情况,采用了科学的方法进行编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3、规范性
标准的制定有助于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劳动生产效率,具有较强的规范性。
4、指导性
标准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了劳动定额的参考依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门窗及木装饰工程》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建筑装饰行业的劳动定额,提高工程质量和劳动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该标准。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