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2/ 046.20-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20部分:氧化铝型材》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 046.20-2011
中文名称:《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20部分:氧化铝型材》
发布日期:2011-12-08
实施日期:2012-01-01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2/ 046.20-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20部分:氧化铝型材》介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了DB12/046.20-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20部分:氧化铝型材》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12/046.20-2011标准是针对氧化铝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的专门规定。该标准详细阐述了氧化铝型材生产过程中能耗的计算方法,并对单位产量的能耗限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生产企业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节能减排。
二、能耗计算方法
1、能耗数据的收集
标准规定了氧化铝型材生产过程中所需收集的能耗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如电力、天然气等)、生产过程中的辅助能源消耗等。这些数据的准确收集是进行能耗计算的基础。
2、能耗计算公式
标准提供了具体的能耗计算公式,用于计算氧化铝型材单位产量的综合能耗。公式考虑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能耗因素,确保计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数据处理与分析
标准还指导企业如何对收集到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监控和管理能源消耗,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能效。
三、能耗限额规定
1、限额标准
DB12/046.20-2011标准对氧化铝型材的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设定了明确的限额标准。
2、限额的调整与更新
标准还规定了限额的调整机制,以适应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申请调整能耗限额,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四、实施与监督
1、实施要求
标准要求氧化铝型材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能耗计算方法和限额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的能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监督与检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定期对企业进行能耗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标准规定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DB12/046.20-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20部分:氧化铝型材》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氧化铝型材行业的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能耗管理的科学依据,也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标准。通过这一标准的实施,有望促进氧化铝型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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