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914-2010《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914-2010
中文名称:《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0-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6)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6)
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范利华、朱广友、杨小萍、迟放鲁、董大安、李兴启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914-2010《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介绍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GA/T 914-2010)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GA/T 914-2010)是一项专门针对听力障碍进行评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听力障碍评定的原则、方法、程序和评定标准,确保了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评定原则
1、客观性原则
评定工作必须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确保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公正性原则
评定过程中应保证各方权益,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
3、科学性原则
评定方法和技术应基于科学原理,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设备,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
三、评定方法
1、听力测试
评定听力障碍程度的主要方法是听力测试,包括纯音测听、言语测听等。
2、医学检查
除了听力测试外,还需进行耳科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医学检查,以确定听力障碍的原因和程度。
3、综合评定
综合考虑听力测试结果、医学检查结果以及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状况,进行全面评定。
四、评定程序
1、申请评定
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评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评定
评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实施评定
评定机构按照评定方法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听力障碍评定。
4、出具评定报告
评定结束后,评定机构出具评定报告,明确听力障碍程度和相关建议。
五、评定标准
1、听力障碍等级
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将听力障碍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个等级。
2、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详细规定了每个等级的听力损失范围、评定指标和评定方法。
六、应用领域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工伤认定、残疾等级评定等多个领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七、实施意义
1、保障权益
为听力障碍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促进公平
通过科学、公正的评定,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
3、提升服务
推动了听力障碍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提高了服务质量。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