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5/T 368-2018《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5/T 368-2018
中文名称:《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8-11-20
实施日期:2019-02-20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起草人:徐春阳、张帅、张海山、穆林、张存贵、李晓梅、黄丽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DB15/T 368-2018《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介绍
《规范》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并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档案整理原则
《规范》明确了蒙古文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完整性、系统性、安全性和可检索性。这些原则要求档案整理工作不仅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还要确保档案内容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同时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并便于检索和利用。
2、档案分类与编号
《规范》对蒙古文档案的分类和编号进行了详细规定。档案分类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成时间等因素进行,编号则应遵循一定的规则,以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追溯性。
3、档案整理流程
《规范》详细描述了蒙古文档案整理的具体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鉴定、分类、编号、编目、保管和利用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确保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档案保管与保护
《规范》对档案的保管和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档案的存放环境、温湿度控制、防火防潮等措施,以及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电子档案的管理。这些要求旨在延长档案的保存寿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档案利用与服务
《规范》强调了档案利用和服务的重要性,规定了档案的开放范围、利用程序和用户服务等内容。这些规定旨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满足社会公众和研究人员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二、《规范》的意义与影响
《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保护和传承蒙古族文化遗产,还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规范》的实施也将推动档案管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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