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 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37-2015
中文名称:《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
发布日期:2015-12-15
实施日期:201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西安市中心医院等
起草人:杜永锋、李建平、黄金祥、杨爱初、匡兴亚、贾晓东、阎波、梁启荣、胡建安、李巍、丁宛琼、孙德兴、李慧玲、张爱华、刘媛
中国标准分类号: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 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介绍
GBZ 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是一份针对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的专业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GBZ 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标准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到铅及其化合物的工人。这些工人可能在采矿、冶炼、化工、电池制造、油漆制造等行业工作。通过这一标准,可以确保这些工人在出现铅中毒症状时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
二、诊断原则
1、临床表现:标准明确了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临床表现,包括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等方面的异常表现。
2、铅接触史:诊断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时,必须充分了解患者的铅接触史,包括接触时间、接触方式、接触剂量等。
3、实验室检查:标准规定了诊断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所需的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血铅、尿铅、齿铅等指标的测定。
4、综合判断:在诊断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临床表现、铅接触史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科学、准确的诊断。
三、诊断标准
1、轻度慢性铅中毒:血铅浓度≥400μg/L,但<600μg/L。
2、中度慢性铅中毒:血铅浓度≥600μg/L,但<800μg/L。
3、重度慢性铅中毒:血铅浓度≥800μg/L。
四、诊断流程
1、初步筛查:通过询问病史、观察临床表现,初步判断患者是否可能存在铅中毒。
2、实验室检查:对疑似患者进行血铅、尿铅等实验室检查,了解铅在体内的含量。
3、综合评估:根据临床表现、铅接触史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的病情。
4、确诊: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
五、预防与治疗
1、预防: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减少工人接触铅的机会,降低铅中毒的发生风险。
2、治疗:对确诊为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患者,应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如驱铅治疗、对症治疗等。
GBZ 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工作,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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